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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3月湖南省环境质量报告
根据省政府要求及《湖南省环境质量考评办法》(湘环发〔2017〕11号)的规定,现将2021年3月全省大气、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如下:
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
全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6.3%,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3.7%,无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数。
长株潭环境空气质量的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4.6%,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.7个百分点,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5.4%,无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数。
四、主要监测指标情况
五、综合指数排名情况:
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,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前三名为:张家界市、湘西州、怀化市。后三名为:益阳市、株洲市、湘潭市。
地表水水质状况
3月,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。
省考网络534个断面中,Ⅰ~Ⅲ类水质断面合计510个,占95.7%;
Ⅳ类水质断面16个,占3.0%;
Ⅴ类水质断面3个,占0.6%;
劣Ⅴ类水质断面4个,约占0.7%。
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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